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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在线访谈实录
发布时间: 2023-07-18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为了减轻环保税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环保税申报准确率,青岛市税务局将于7月18日14:30至15:30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互动交流专区-在线访谈栏目举办“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在线访谈,青岛市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张为民处长将与广大纳税人围绕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相关事项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积极参与!

    主题:“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在线访谈

     时间:2023年7月18日 14:30至 15:30

     嘉宾资源和环境税处  张为民处长

主持人
2023-07-18 15:30:01
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嘉宾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朋友们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的“纳税咨询”栏目提交。感谢朋友们的热情参与!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5:33:32
各位网友,衷心感谢您的热情参与,希望您继续关注青岛市税务局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服务工作,我们将从纳税人需求出发,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如果您仍有需求和意见,可随时通过互联网站等渠道与我们沟通交流。谢谢大家!感谢大家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纳税人
2023-07-18 15:27:35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张处您好!废气排放量,实测浓度值,这些计算公式是什么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5:32:02
对于自动监测计算方式的,废气排放量、实测浓度值数据是生态环境部门传递的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数据。
2023-07-18 15:09:07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的是否也可以由环保局预填数据?另外,对于无组织废气应当如何计算?谢谢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5:24:05
环保税申报预填目前不包括机构检测计算方式。对于无组织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按照机构检测或者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抽样测算等计算方式计算纳税。
纳税人
2023-07-18 15:08:02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张处好,我公司是大气污染物纳税人,在环保税预填过程中发现某排放口氮氧化物的浓度值数据与预填数据存在差异,请问哪个数据是准确的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5:18:40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从环保系统中查询的浓度值数据与预填数据存在差异的,是因为故障数据原因造成的,纳税人可以在环境在线监测系统中选择按“小时”查询,勾选“隐藏故障数据”,点击“查看详情(最大、最小和平均值)”,查看实测浓度值和折算浓度值数据。
小微企业
2023-07-18 14:56:27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我想问一下,环保税预填应注意哪些问题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4:59:26
环保税申报预填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如果企业某一排污口除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数据外,该排口还有其他污染物机构监测数据,应按环保税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一并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对前三项或前五项污染物计算征税。二是如果企业除自动监测的排污口外,其他排污口有机构监测、排污系数、物料衡算等数据,应在导出的“申报模板”中添加相应数据,补充完整申报数据后,点击右上角的“批量导入”按钮,以上传模板方式进行环保税申报。三是纳税人在申报预填过程中如发现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联系生态环境部门查找数据差异原因。
2023-07-18 14:47:14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张处长您好,请问环保税预填申报从哪天起就可以获取预填数据呢?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4:55:08
纳税人在每个季度征期的6日可以获取环保税预填数据,进行环保税申报预填。
会计
2023-07-18 14:45:09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处长好,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进行环保税预填.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4:47:54
环保税申报预填适用范围是实施环境自动监测的重点排污企业,如果纳税人安装了环境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系统联网,通过生态环境部门能获取环境自动监测数据,就可以实施环保税申报预填。
2023-07-18 08:46:51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张处长,我公司废水间接排放口的排放去向是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此种情形我公司是否是环保税纳税人?是否需要申报环保税?谢谢!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4:39: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你公司废水间接排放口的排放去向是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此种情形不缴纳环保税,不需要申报环保税。
主持人
2023-07-18 14:30:00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参与“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张为民就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相关事项与网友在线交流!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4:29:42
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是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张为民,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环保税作为费改税的新税种,与其他税种相比,客观存在第三方数据依赖度高、填报数据项多、申报办理时间长、准确率难以保证等问题。青岛市税务局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税收共治,依托生态环境部门传递的环境自动监测数据,推出环保税申报预填服务,大幅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环保税申报准确率。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就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相关事项跟大家进行直接交流,在此,我真诚的欢迎大家通过在线访谈这一渠道,就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及环保税征管、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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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在线访谈实录
发布时间:
2023-07-18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为了减轻环保税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环保税申报准确率,青岛市税务局将于7月18日14:30至15:30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互动交流专区-在线访谈栏目举办“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在线访谈,青岛市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张为民处长将与广大纳税人围绕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相关事项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积极参与!

    主题:“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在线访谈

     时间:2023年7月18日 14:30至 15:30

     嘉宾资源和环境税处  张为民处长

主持人
2023-07-18 15:30:01
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嘉宾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朋友们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的“纳税咨询”栏目提交。感谢朋友们的热情参与!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5:33:32
各位网友,衷心感谢您的热情参与,希望您继续关注青岛市税务局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服务工作,我们将从纳税人需求出发,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如果您仍有需求和意见,可随时通过互联网站等渠道与我们沟通交流。谢谢大家!感谢大家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纳税人
2023-07-18 15:27:35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张处您好!废气排放量,实测浓度值,这些计算公式是什么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5:32:02
对于自动监测计算方式的,废气排放量、实测浓度值数据是生态环境部门传递的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数据。
2023-07-18 15:09:07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的是否也可以由环保局预填数据?另外,对于无组织废气应当如何计算?谢谢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5:24:05
环保税申报预填目前不包括机构检测计算方式。对于无组织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按照机构检测或者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抽样测算等计算方式计算纳税。
纳税人
2023-07-18 15:08:02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张处好,我公司是大气污染物纳税人,在环保税预填过程中发现某排放口氮氧化物的浓度值数据与预填数据存在差异,请问哪个数据是准确的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5:18:40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从环保系统中查询的浓度值数据与预填数据存在差异的,是因为故障数据原因造成的,纳税人可以在环境在线监测系统中选择按“小时”查询,勾选“隐藏故障数据”,点击“查看详情(最大、最小和平均值)”,查看实测浓度值和折算浓度值数据。
小微企业
2023-07-18 14:56:27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我想问一下,环保税预填应注意哪些问题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4:59:26
环保税申报预填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如果企业某一排污口除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数据外,该排口还有其他污染物机构监测数据,应按环保税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一并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对前三项或前五项污染物计算征税。二是如果企业除自动监测的排污口外,其他排污口有机构监测、排污系数、物料衡算等数据,应在导出的“申报模板”中添加相应数据,补充完整申报数据后,点击右上角的“批量导入”按钮,以上传模板方式进行环保税申报。三是纳税人在申报预填过程中如发现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联系生态环境部门查找数据差异原因。
2023-07-18 14:47:14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张处长您好,请问环保税预填申报从哪天起就可以获取预填数据呢?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4:55:08
纳税人在每个季度征期的6日可以获取环保税预填数据,进行环保税申报预填。
会计
2023-07-18 14:45:09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处长好,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进行环保税预填.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4:47:54
环保税申报预填适用范围是实施环境自动监测的重点排污企业,如果纳税人安装了环境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系统联网,通过生态环境部门能获取环境自动监测数据,就可以实施环保税申报预填。
2023-07-18 08:46:51
向张为民处长提问:张处长,我公司废水间接排放口的排放去向是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此种情形我公司是否是环保税纳税人?是否需要申报环保税?谢谢!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4:39: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你公司废水间接排放口的排放去向是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此种情形不缴纳环保税,不需要申报环保税。
主持人
2023-07-18 14:30:00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参与“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张为民就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相关事项与网友在线交流!
张为民处长
2023-07-18 14:29:42
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是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张为民,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环保税作为费改税的新税种,与其他税种相比,客观存在第三方数据依赖度高、填报数据项多、申报办理时间长、准确率难以保证等问题。青岛市税务局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税收共治,依托生态环境部门传递的环境自动监测数据,推出环保税申报预填服务,大幅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环保税申报准确率。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就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相关事项跟大家进行直接交流,在此,我真诚的欢迎大家通过在线访谈这一渠道,就环境保护税申报预填及环保税征管、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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