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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空格 来源: 青岛自贸片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保税港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baoshui/)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保税港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保税港区漩湾路53号;邮编:266555;电话:0532-86769981;传真:0532-867677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保税港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依法严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保税港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职能作用,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公示税费政策和服务举措,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快享,应享尽享。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保税港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管理依申请公开内容,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2023年保税港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青岛市税务局及当地政府有关要求,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的运作规范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有效。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抓实网站信息发布,强化网站作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实现信息及时互联互通,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全年通过互联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2条。其中,欠税公告4条,通知公告20条,工作动态49条,图片新闻46条,政府采购公开3条。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领导,细化分红,夯实工作责任。二是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信息的监督,定期进行自查反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积极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引导税务干部充分认识信息公开重要意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问题问题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保税港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较为平稳,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较往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信息公开专业性不够、政务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

下一步,保税港区税务局将持续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不断丰富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探索更多的方式和渠道,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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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保税港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baoshui/)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保税港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保税港区漩湾路53号;邮编:266555;电话:0532-86769981;传真:0532-867677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保税港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依法严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保税港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职能作用,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公示税费政策和服务举措,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快享,应享尽享。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保税港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管理依申请公开内容,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2023年保税港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青岛市税务局及当地政府有关要求,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的运作规范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有效。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抓实网站信息发布,强化网站作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实现信息及时互联互通,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全年通过互联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2条。其中,欠税公告4条,通知公告20条,工作动态49条,图片新闻46条,政府采购公开3条。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领导,细化分红,夯实工作责任。二是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信息的监督,定期进行自查反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积极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引导税务干部充分认识信息公开重要意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问题问题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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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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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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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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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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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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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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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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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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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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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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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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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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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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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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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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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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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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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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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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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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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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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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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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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保税港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较为平稳,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较往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信息公开专业性不够、政务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

下一步,保税港区税务局将持续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不断丰富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探索更多的方式和渠道,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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