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chengyang/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阳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197号,邮编266109,电话0532-87968915,传真0532-87868573)。
一、总体情况
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19年城阳区税务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纳税人与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制度建设
区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一把手”工程,局长亲自做出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办公室作为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配齐、配强人力资源,以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为着力点和出发点,以信息服务为抓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丰富载体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为城阳区税务局,关于我局2019年度公务员招录信息,已在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公开(http://qingdao.chinatax.gov.cn/)。2019年,城阳区税务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打造“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完善网站日常监控机制,对总局、市局发布的税收政策等进行及时转载,确保第一时间告知纳税人与缴费人。特别是第28个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按照“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丰富宣传载体,税收政策宣讲走进政府,“税”入人心;“减税降费号”温馨巴士,征纳互动“零距离”;走进农业大学“三行情书”,“税”说浓情,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审慎稳妥,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9年,城阳区税务局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和公文公开的审核审查机制,依法依规确保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全部通过网站平台提交流转。收到申请以后,我局第一时间进行分析研判,并积极对接市局咨询沟通,确保答复准确无误,所有事项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通过平台在线答复。此外,未收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四)提质增效,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做好办税服务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一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公告栏、税企微信群、税企邮箱、手机税税通、“丁税宝”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公布各税种法律法规、最新税收政策、税收征管文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办税事宜,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涉税需求。二是在2019年9月份,我局办税厅正式入驻市民中心,新办税厅实行“导税分流、简事易办、网上支撑、实体兜底”的四层办税模式,实现了云桌面与电子税务局的整合互通。定期编制、在办税厅显著位置摆放办税服务指南,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三是建立三级培训辅导模式,累计发送涉税辅导短信18万余条;走进街道、产业园区开展面对面培训,共组织各类培训4轮共56场;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一对一培训,为中车四方股份等企业送政策上门100余次,组织各类座谈交流活动5场,为企业算好明细账,送上减税降费“大红包”。
(五)科学规范,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网站在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9年,城阳区税务局在市局统筹指导下,对区局互联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完善更新,按规定时限、规定要求做好项目设置和维护工作。全年累计通过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7条,其中通知通告66条(含欠税公告4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简介12条、联系方式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2018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条、工作动态50条、图片新闻53条。二是参照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结合区局实际,梳理制定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进行详细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纪检组落实监督检查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对涉税公开申请、办理、征求意见、答复、送达、复议和诉讼等情况及时登记、实时更新、限时办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规范送达方式,对邮寄送达及平台在线回复的做好跟踪处理,对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及资料,按件整理保管,及时归档入库。
(六)狠抓落实,改进作风做好监督保障
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年初就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设立三级抽查及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考核要求,加强事中监管,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公开执法情况,并定期维护互联网站有关模块,对未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或者更新不及时、质量不高的,在区局三级抽查中进行通报,对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形成管理压力,倒逼责任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在外部网站及时上传年度报告,集中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凝聚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2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0 |
45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城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各界的需求、实际工作的需要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要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需进一步创新丰富,主要是在信息获取便捷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2020年,城阳区税务局将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满足公众涉税信息需求、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为宗旨,提高政治站位和公开意识,继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采取更加灵活便捷的拓展公开渠道和载体,优化服务,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chengyang/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阳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197号,邮编266109,电话0532-87968915,传真0532-87868573)。
一、总体情况
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19年城阳区税务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纳税人与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制度建设
区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一把手”工程,局长亲自做出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办公室作为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配齐、配强人力资源,以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为着力点和出发点,以信息服务为抓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丰富载体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为城阳区税务局,关于我局2019年度公务员招录信息,已在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公开(http://qingdao.chinatax.gov.cn/)。2019年,城阳区税务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打造“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完善网站日常监控机制,对总局、市局发布的税收政策等进行及时转载,确保第一时间告知纳税人与缴费人。特别是第28个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按照“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丰富宣传载体,税收政策宣讲走进政府,“税”入人心;“减税降费号”温馨巴士,征纳互动“零距离”;走进农业大学“三行情书”,“税”说浓情,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审慎稳妥,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9年,城阳区税务局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和公文公开的审核审查机制,依法依规确保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全部通过网站平台提交流转。收到申请以后,我局第一时间进行分析研判,并积极对接市局咨询沟通,确保答复准确无误,所有事项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通过平台在线答复。此外,未收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四)提质增效,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做好办税服务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一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公告栏、税企微信群、税企邮箱、手机税税通、“丁税宝”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公布各税种法律法规、最新税收政策、税收征管文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办税事宜,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涉税需求。二是在2019年9月份,我局办税厅正式入驻市民中心,新办税厅实行“导税分流、简事易办、网上支撑、实体兜底”的四层办税模式,实现了云桌面与电子税务局的整合互通。定期编制、在办税厅显著位置摆放办税服务指南,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三是建立三级培训辅导模式,累计发送涉税辅导短信18万余条;走进街道、产业园区开展面对面培训,共组织各类培训4轮共56场;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一对一培训,为中车四方股份等企业送政策上门100余次,组织各类座谈交流活动5场,为企业算好明细账,送上减税降费“大红包”。
(五)科学规范,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网站在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9年,城阳区税务局在市局统筹指导下,对区局互联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完善更新,按规定时限、规定要求做好项目设置和维护工作。全年累计通过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7条,其中通知通告66条(含欠税公告4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简介12条、联系方式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2018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条、工作动态50条、图片新闻53条。二是参照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结合区局实际,梳理制定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进行详细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纪检组落实监督检查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对涉税公开申请、办理、征求意见、答复、送达、复议和诉讼等情况及时登记、实时更新、限时办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规范送达方式,对邮寄送达及平台在线回复的做好跟踪处理,对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及资料,按件整理保管,及时归档入库。
(六)狠抓落实,改进作风做好监督保障
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年初就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设立三级抽查及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考核要求,加强事中监管,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公开执法情况,并定期维护互联网站有关模块,对未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或者更新不及时、质量不高的,在区局三级抽查中进行通报,对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形成管理压力,倒逼责任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在外部网站及时上传年度报告,集中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凝聚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2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0 |
45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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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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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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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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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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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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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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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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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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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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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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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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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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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城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各界的需求、实际工作的需要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要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需进一步创新丰富,主要是在信息获取便捷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2020年,城阳区税务局将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满足公众涉税信息需求、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为宗旨,提高政治站位和公开意识,继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采取更加灵活便捷的拓展公开渠道和载体,优化服务,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