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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胶州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6 空格 来源: 胶州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胶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胶州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胶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jiaozhou/)查阅。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胶州市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胶州市滕州路9号,邮编:266300,电话:0532-58861028,传真:0532-5886102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胶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稳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在税务网站、纳税人学堂发布减税降费政策、税费服务创新举措、便民办税热点问题等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全年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发布信息动态、通知公告100余条。

(二)紧扣群众关注事项,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

紧密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问题,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前提下,加强部门协同,加快响应速度,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办结。

(三)梳理岗责清单,强化日常监督保障

全面落实落细税务总局、青岛市局关于信息发布最新要求,明确各部门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督促完成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工作培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扎实、灵活、系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9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担当作为,优化内部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胶州市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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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国家税务总局胶州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6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胶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胶州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胶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jiaozhou/)查阅。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胶州市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胶州市滕州路9号,邮编:266300,电话:0532-58861028,传真:0532-5886102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胶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稳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在税务网站、纳税人学堂发布减税降费政策、税费服务创新举措、便民办税热点问题等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全年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发布信息动态、通知公告100余条。

(二)紧扣群众关注事项,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

紧密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问题,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前提下,加强部门协同,加快响应速度,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办结。

(三)梳理岗责清单,强化日常监督保障

全面落实落细税务总局、青岛市局关于信息发布最新要求,明确各部门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督促完成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工作培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扎实、灵活、系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9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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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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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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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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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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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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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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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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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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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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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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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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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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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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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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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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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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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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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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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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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担当作为,优化内部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胶州市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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