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湾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661260221P)
事由:你单位开发的青岛恒大金沙滩项目(项目编号:F2370211000000002306)项目未按照《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征收审核结论)青开税税通〔2025〕44506号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办理土地增值税补(退)税事宜,责令限期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