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欠税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以下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其他符合公告条件的纳税人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4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欠税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以下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其他符合公告条件的纳税人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