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
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崂山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laosha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C座,邮编:266100,电话:0532-83102798,传真:0532-831027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崂山区税务局在青岛市税务局和崂山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力服务好“六稳”“六保”大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贯彻落实条例及制度建设情况

  崂山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青税办发〔2020〕31号)有关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组建政务公开联络员团队,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快速反应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压实责任。

  (二)主动公开情况

  明确主动公开主体和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崂山区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各税务所《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崂山区税务局领导班子调整及时更新领导简介;定期主动公开青岛市税务局规定的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具体包括非正常户认定公示、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实时主动公开减税降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通知通告、最新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内容;利用“手机短信”和“丁税宝”征纳沟通平台向纳税人发布涉税信息事项30余条,涉及纳税人24万余人次;通过“云辅导”“云联络”“云答疑”宣传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开办网络学堂9次,总点击量14万余次。

  关于崂山区税务局的人事任免和公务员招录信息由青岛市税务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链条化管理,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转规程。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填写或书面邮寄等方式提出申请公开事项,按照相应途径及时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申请人。严把审核关,确保申请受理及答复的有效性,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崂山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1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实施“多头报送、归口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由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对外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核。对各类需要公开的事项,第一时间推送至相关官方媒体,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对已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及时予以处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增加网上课堂、网络直播的开办次数,实时在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五)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最新的网站运维管理办法,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各子目内容。定期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知通告、工作动态、图片新闻等栏目进行维护完善。除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外,充分借助新媒体发展优势,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丁税宝”征纳沟通平台、线上直播间等新媒体公开相关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不断增强自身理论武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指标,有效传导压力。针对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59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78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4

  110

  行政强制

  2

  +3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5842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崂山区税务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国家、省、市和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还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创新度还不够;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崂山区税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服务导向,对照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下大力气突破制约政务公开工作发展瓶颈,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崂山区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崂山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laosha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C座,邮编:266100,电话:0532-83102798,传真:0532-831027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崂山区税务局在青岛市税务局和崂山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力服务好“六稳”“六保”大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贯彻落实条例及制度建设情况

  崂山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青税办发〔2020〕31号)有关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组建政务公开联络员团队,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快速反应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压实责任。

  (二)主动公开情况

  明确主动公开主体和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崂山区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各税务所《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崂山区税务局领导班子调整及时更新领导简介;定期主动公开青岛市税务局规定的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具体包括非正常户认定公示、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实时主动公开减税降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通知通告、最新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内容;利用“手机短信”和“丁税宝”征纳沟通平台向纳税人发布涉税信息事项30余条,涉及纳税人24万余人次;通过“云辅导”“云联络”“云答疑”宣传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开办网络学堂9次,总点击量14万余次。

  关于崂山区税务局的人事任免和公务员招录信息由青岛市税务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链条化管理,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转规程。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填写或书面邮寄等方式提出申请公开事项,按照相应途径及时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申请人。严把审核关,确保申请受理及答复的有效性,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崂山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1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实施“多头报送、归口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由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对外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核。对各类需要公开的事项,第一时间推送至相关官方媒体,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对已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及时予以处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增加网上课堂、网络直播的开办次数,实时在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五)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最新的网站运维管理办法,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各子目内容。定期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知通告、工作动态、图片新闻等栏目进行维护完善。除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外,充分借助新媒体发展优势,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丁税宝”征纳沟通平台、线上直播间等新媒体公开相关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不断增强自身理论武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指标,有效传导压力。针对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59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78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4

  110

  行政强制

  2

  +3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5842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崂山区税务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国家、省、市和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还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创新度还不够;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崂山区税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服务导向,对照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下大力气突破制约政务公开工作发展瓶颈,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