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关于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逾期未申报行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等3838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2025年7月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2025年7月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适用于公告送达)
2.《2025年7月逾期未申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公告送达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关于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逾期未申报行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等3838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2025年7月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2025年7月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适用于公告送达)
2.《2025年7月逾期未申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公告送达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