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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22 空格 来源: 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和李沧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加强组织领导,畅通公开渠道,严格监督考核,切实维护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一)强化责任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岗位人员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转程序,把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科到岗到人,建立起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抓好条例学习贯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总局及市局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紧跟时代形势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结合业务学习、岗位大赛等途径,积极组织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为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打牢思想和业务基础。

(二)优化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

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强化信息化支撑。依托税务公文系统、业务系统,定期梳理应公开内容,将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问题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二是抓好互联网站建设。加强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应用,切实抓好我局子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利用这一平台,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有关疑问和举报投诉。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办税服务厅场所等公开载体渠道建设,提高办税服务厅大屏幕、公示公告栏等使用效率,加强办税服务厅咨询台建设,增强了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有效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加强保密审查,强化工作考核

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保密审查,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税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的规定》,全面审查公开事项,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税务工作秘密的公开内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努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坚决及时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到绩效考核办法中,明确了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依据,加强了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7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46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元)

政府集中采购

6

34220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渠道等方面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2020年将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完善工作制度。结合2020年春训等学习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总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继续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力度,优化考核指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二)拓宽公开渠道。2019年互联网站运行效果较好,今年要结合网站考核工作的开展,继续优化网站模块设置并加强网站运维,强化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实效性、便捷性。同时,要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式、新渠道,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公开信息。

(三)执行保密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工作培训,明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及税务工作秘密内容,不断强化公开政府信息时的保密审查,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与保密工作能力,努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licang,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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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22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和李沧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加强组织领导,畅通公开渠道,严格监督考核,切实维护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一)强化责任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岗位人员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转程序,把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科到岗到人,建立起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抓好条例学习贯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总局及市局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紧跟时代形势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结合业务学习、岗位大赛等途径,积极组织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为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打牢思想和业务基础。

(二)优化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

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强化信息化支撑。依托税务公文系统、业务系统,定期梳理应公开内容,将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问题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二是抓好互联网站建设。加强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应用,切实抓好我局子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利用这一平台,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有关疑问和举报投诉。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办税服务厅场所等公开载体渠道建设,提高办税服务厅大屏幕、公示公告栏等使用效率,加强办税服务厅咨询台建设,增强了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有效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加强保密审查,强化工作考核

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保密审查,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税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的规定》,全面审查公开事项,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税务工作秘密的公开内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努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坚决及时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到绩效考核办法中,明确了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依据,加强了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7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46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元)

政府集中采购

6

34220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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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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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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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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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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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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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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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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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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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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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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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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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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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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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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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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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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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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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渠道等方面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2020年将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完善工作制度。结合2020年春训等学习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总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继续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力度,优化考核指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二)拓宽公开渠道。2019年互联网站运行效果较好,今年要结合网站考核工作的开展,继续优化网站模块设置并加强网站运维,强化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实效性、便捷性。同时,要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式、新渠道,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公开信息。

(三)执行保密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工作培训,明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及税务工作秘密内容,不断强化公开政府信息时的保密审查,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与保密工作能力,努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李沧区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licang,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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