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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4 空格 来源: 平度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平度市税务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市税务局互联网(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pingdu/)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联系(地址:平度市人民路75号,邮编:266700,电话:0532-88366222,传真:0532-8836685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度市税务局在青岛市税务局和平度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部署和相关要求,将其作为提升部门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秉持公开透明原则,深化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平度市税务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主动公开工作上持续发力,积极拓宽信息发布的广度与深度。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聚焦痛点、堵点、难点,通过政务公开及时回应需求,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新闻动态、通知公告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以及“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审查清楚利害关系,确保申请受理及答复的合法性、及时性与有效性。截止2024年12月31日,平度市税务局共收到自然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及具体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保密审查规定,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保密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青岛市税务局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统一部署,落实专人专岗专责健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运维和更新机制,及时发布各类税费政策信息宣传与新闻动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并享受红利政策,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要求,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部门的监督,定期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各子目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问题销号、立行立改。对反馈问题认真对标对表,逐一整改。做到常态化信息发布,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压实责任、加强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动公开咨询、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社会评议。三是定期自查,主动查摆。定期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和信息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平度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较2023年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之处。例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严、公开时效有待提升、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渠道仍需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平度市税务局将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人。二是丰富公开方式和渠道,并加强网站、微信、第三方媒体等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让涉税信息获取更加简易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平度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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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4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平度市税务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市税务局互联网(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pingdu/)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联系(地址:平度市人民路75号,邮编:266700,电话:0532-88366222,传真:0532-8836685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度市税务局在青岛市税务局和平度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部署和相关要求,将其作为提升部门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秉持公开透明原则,深化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平度市税务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主动公开工作上持续发力,积极拓宽信息发布的广度与深度。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聚焦痛点、堵点、难点,通过政务公开及时回应需求,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新闻动态、通知公告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以及“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审查清楚利害关系,确保申请受理及答复的合法性、及时性与有效性。截止2024年12月31日,平度市税务局共收到自然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及具体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保密审查规定,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保密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青岛市税务局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统一部署,落实专人专岗专责健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运维和更新机制,及时发布各类税费政策信息宣传与新闻动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并享受红利政策,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要求,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部门的监督,定期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各子目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问题销号、立行立改。对反馈问题认真对标对表,逐一整改。做到常态化信息发布,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压实责任、加强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动公开咨询、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社会评议。三是定期自查,主动查摆。定期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和信息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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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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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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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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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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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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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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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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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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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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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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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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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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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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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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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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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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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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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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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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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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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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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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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平度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较2023年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之处。例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严、公开时效有待提升、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渠道仍需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平度市税务局将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人。二是丰富公开方式和渠道,并加强网站、微信、第三方媒体等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让涉税信息获取更加简易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平度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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