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北延税费征决〔2025〕06号
用人单位全称:青岛优虎智学托管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3MA7G8EY378
单位社保编号:SD1077100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蒙青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370202********0736
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即墨路街道朝阳路2户201室
青岛优虎智学托管有限公司:
经社保部门核定,你单位应缴未缴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叁仟贰佰叁拾贰元肆角壹分¥3232.41元。
2025年4月10日,我(分)局依法作出《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青北延税费限缴通〔 2025 〕06号),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现作出如下征收决定
请你单位收到本决定后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服务大厅(地址: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B座二楼)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叁拾贰元肆角壹分¥3232.41元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前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起诉。如对本决定逾期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行。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延安路税务所
2025年 8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