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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0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北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北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shibei/)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9号,邮编:266034,电话:0532-83659356,传真:0532-8566953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北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青税办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围绕总局“四力”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我局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公开《市北区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各税务所《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市北区税务局领导班子调整及时更新领导简介,定期主动公开市局规定的执法信息公开内容。通过互联网站、市局微信公众号及宣传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开展最新税收政策及落实情况、政策成效宣传。2020年主动通过网站公开工作动态54条,图片新闻52条,通知通告54条,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市北区税务局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健全工作网络,理顺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法依规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按程序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保密审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实施“多头报送、归口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由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对外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核,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先审查,后发布”“一事一审”等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加强对公开信息的舆情监控。密切关注所发布信息的群众反映,强化舆情监控,做好信息发布的跟踪管理和反映内容的收集整理,不断提高思想重视,夯实工作基础。三是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对已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及时予以处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互联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了用好用足这一平台,一方面,按照“网站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定期维护网站各模块信息,及时更新、动态调整;另一方面,依照总局和市局的标准要求,积极完善公开专栏下新增设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五个模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定期维护互联网站有关模块,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指标,有效形成管理压力,倒逼责任部门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94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4

  2932

  行政强制

  2

  +3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54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北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较2019年有所提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市和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不够多样化,需灵活运用多种公开形式,进一步更新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偏弱、个别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和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探索“非接触式”宣传辅导,聚焦社会关切,做好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政策、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税收热点问题的政策宣传。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办公室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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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0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北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北区税务局互联网站(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shibei/)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北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9号,邮编:266034,电话:0532-83659356,传真:0532-8566953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北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青税办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围绕总局“四力”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我局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公开《市北区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各税务所《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市北区税务局领导班子调整及时更新领导简介,定期主动公开市局规定的执法信息公开内容。通过互联网站、市局微信公众号及宣传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开展最新税收政策及落实情况、政策成效宣传。2020年主动通过网站公开工作动态54条,图片新闻52条,通知通告54条,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市北区税务局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健全工作网络,理顺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法依规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按程序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保密审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实施“多头报送、归口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由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对外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核,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先审查,后发布”“一事一审”等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加强对公开信息的舆情监控。密切关注所发布信息的群众反映,强化舆情监控,做好信息发布的跟踪管理和反映内容的收集整理,不断提高思想重视,夯实工作基础。三是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对已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及时予以处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互联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了用好用足这一平台,一方面,按照“网站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定期维护网站各模块信息,及时更新、动态调整;另一方面,依照总局和市局的标准要求,积极完善公开专栏下新增设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五个模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定期维护互联网站有关模块,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指标,有效形成管理压力,倒逼责任部门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94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4

  2932

  行政强制

  2

  +3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54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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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北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较2019年有所提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市和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不够多样化,需灵活运用多种公开形式,进一步更新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偏弱、个别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和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探索“非接触式”宣传辅导,聚焦社会关切,做好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政策、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税收热点问题的政策宣传。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办公室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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