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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3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青岛锦棉美纺纺织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70202394170634):

你(单位)存在税款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限你(单位)于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供纳税担保,逾期逾期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将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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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3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锦棉美纺纺织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70202394170634):

你(单位)存在税款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限你(单位)于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供纳税担保,逾期逾期不能提供纳税担保,将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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