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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shina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南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青岛市税务局)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市南区税务局加强政务公开建设,统筹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多种渠道,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及时更新重点领域事项、机构职责、领导信息等内容。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市南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规范化管理。强化对外公开电话管理,2022年接听政务公开电话1600余起,均依规答复,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办理流程。建立健全审查机制,理顺职责和流程,严格审批程序,一事一议。政务公开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公开办层层把关。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各部门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用好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契机,搭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等平台,不断强化宣传效果。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2年度共发表媒体新闻稿近200篇,其中多篇被《中国税务报》、《学习强国》APP等媒体转载。
    (五)监督保障方面
     畅通公开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接受公众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南区税务局绩效考评项目,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工作落实。畅通沟通渠道,虚心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南区税务局培训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南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下,新技术、新手段的不断涌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政务公开发布载体略显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岗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有待进一步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创新政务公开发布载体,打造政务公开“新矩阵”。
下一步市南区税务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青岛市税务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持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反馈制度;不断增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南区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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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qingdao.chinatax.gov.cn/qdsw_shina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南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青岛市税务局)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市南区税务局加强政务公开建设,统筹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多种渠道,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及时更新重点领域事项、机构职责、领导信息等内容。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市南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规范化管理。强化对外公开电话管理,2022年接听政务公开电话1600余起,均依规答复,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办理流程。建立健全审查机制,理顺职责和流程,严格审批程序,一事一议。政务公开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公开办层层把关。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各部门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用好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契机,搭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等平台,不断强化宣传效果。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2年度共发表媒体新闻稿近200篇,其中多篇被《中国税务报》、《学习强国》APP等媒体转载。
    (五)监督保障方面
     畅通公开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接受公众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南区税务局绩效考评项目,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工作落实。畅通沟通渠道,虚心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南区税务局培训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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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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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南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下,新技术、新手段的不断涌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政务公开发布载体略显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岗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有待进一步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创新政务公开发布载体,打造政务公开“新矩阵”。
下一步市南区税务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青岛市税务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持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反馈制度;不断增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南区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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