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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在线访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9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进一步支持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3年第15号)(以下分别简称“14号公告”“15号公告”),优化完善延续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鼓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激发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增加就业机会,推动社会稳定发展。青岛市税务局将于9月20日14:30至15:30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互动交流专区-在线访谈栏目举办“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在线访谈活动,政策法规处栾先艳副处长将与广大纳税人围绕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积极参与!

青岛市税务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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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在线访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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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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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进一步支持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3年第15号)(以下分别简称“14号公告”“15号公告”),优化完善延续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鼓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激发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增加就业机会,推动社会稳定发展。青岛市税务局将于9月20日14:30至15:30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互动交流专区-在线访谈栏目举办“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在线访谈活动,政策法规处栾先艳副处长将与广大纳税人围绕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积极参与!

青岛市税务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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